各二级学院、校外教学点: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确保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和省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校外教学点要高度重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切实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管理,规范办学,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社会声誉,积极参与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为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除与校签订了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联合办学协议的学校和单位,其他任何学校和单位均不得以“成都大学”的名义招生和办学;联合办学教学点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增减招生专业和办学规模。
三、二级学院、校外教学点严禁与个人、学校及机构合作办学,坚决杜绝点外点。
四、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招生行为。
1、招生工作必须在校的指导下统筹开展,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下放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利;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严禁二级学院、校外教学点为招揽生源虚假承诺、夸大宣传,严禁为提高录取率组织代报名、代学、替考。
2、各二级学院、校外教学点的招生宣传必须严格执行2024年国家招生政策,按照成都大学公布的继续教育招生简章为准,不得发布模糊和虚假信息误导学生。
3、严格按照2024年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组织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报名工作。根据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报考要求,报考专升本层次的考生须提供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信网上打印的有效期内的学历电子备案表(2002年前专科毕业的学生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认证报告报考前在学信网申请或到四川省普通高校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并保证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各二级学院、教学点务必提前告知学生报考要求及因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学生本人负完全责任。
希望各二级学院、校外教学点抓住有利时机,积极开展招生宣传,做好生源组织工作,确保生源质量和2024年成教招生计划的完成。
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7月2日